(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