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换股吸收合并。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双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更。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