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镇洋发展与浙江沪杭甬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方,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交通集团,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