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精工: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进行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已披露相关报批情况并提示审批风险。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独立性,不导致新增同业竞争或非必要关联交易。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精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