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拟向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其持有的Fosber S.p.A.100%股权。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股份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