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内容。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通过《关于经理层2022-2024任期激励核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是通过《关于将“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室”并明确工作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是通过《关于单独设立公司巡查办公室的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