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中鲁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目前,公司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