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截至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各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