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转让限制。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提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保持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