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批复,土地使用权尚在办理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禁止或限制类产业。律师认为项目备案、环评手续完备,用地办理进展顺利,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