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2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6年1月28日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进行了多笔交易,交易性质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的交易。其中,买入交易共三笔,分别涉及股份199,300股、511,000股和12,100股,总金额分别为3,842,239.9624元、9,863,794.9861元和234,038.0000元;卖出交易两笔,分别涉及股份305,200股和390,400股,总金额分别为5,938,412.9468元和7,599,247.9262元。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相关证券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