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审批,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