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涉及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通函)
兹提述北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建议出售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公布所披露,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出售事项详情;(ii)出售集团财务资料;(iii)余下集团备考财务资料;(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拟备及落实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后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