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于中国江苏省拥有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之目标公司之70%股权)
于2026年1月28日,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6)的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与卖方扬州泰润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扬州泰润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担保人高邮晶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协议,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2.48亿元(含税)。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中国江苏省,装机容量约294兆瓦,已实现全容量并网。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上市规则第14章。完成须待多项先决条件达成,包括监管批准、尽职调查报告无重大不利结论、财务资料真实准确、无重大不利影响事件等。代价将分三期支付:首期80%在先决条件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5%于交割完成后支付,余下15%作为按金后续支付。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纳入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及公司战略,条款公平合理,有利于提升集团清洁能源布局与协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