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1.55%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进行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