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交易的需回避表决。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可进行额度预计和调剂,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务执行与跟踪,法律、风险、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履职。发生违规担保或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追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