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