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28日,执行人员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关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证券交易信息。交易方为UBS AG,其于2026年1月27日进行了多项与新奥能源普通股相关的交易。其中包括:因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7,700股,涉及金额约52.15万港元,价格介于67.68至67.83港元;同因该对冲活动卖出100股,成交价为67.80港元;为清结由客户驱动产生的自营持仓,买入17,800股,总金额约120.63万港元,价格介于67.65至67.80港元;以及因客户赎回追踪指数ETF,买入34,000股,总金额约230.44万港元,价格介于67.65至68.00港元。UBS AG确认相关平仓操作已在交易日后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完成。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