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1月))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决议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