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次认定为原证书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公司2025年度已按该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不会对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此次认定是对公司技术能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管理等方面的认可,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