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STYLISH TECH LIMITED、上海芯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2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