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标准、审核与披露程序、责任划分等内容。公司可在依法披露之外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冲突或误导,需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对于重大合同、战略合作、新产品研发进展等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履行自愿披露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