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下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信息披露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公司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并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设定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会议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