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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科技(00611.HK):(1)执行董事、主席、授权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辞任;(2)委任非执行董事、主席、授权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及(3)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内容摘要

(原标题:(1)执行董事、主席、授权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辞任;(2)委任非执行董事、主席、授权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及(3)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1)董事会宣布,李鸿卫先生因工作调整,已于2026年1月27日起辞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李鸿卫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关注的事项。经提名委员会推荐,王浩莹先生获委任为公司主席、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月27日起生效。王浩莹,45岁,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拥有航海技术学士及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硕士学位,在物流及企业管理领域拥有近二十年经验,曾任中国南山旗下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开新能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服务协议,王浩莹此次任期为三年,暂不领取薪酬。董事会同时宣布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相应变更。董事会感谢李鸿卫的贡献,并欢迎王浩莹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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