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委任执行董事的补充公告)
本公告为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发布的补充公告,旨在就此前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有关委任李健昌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该公告”)作出补充披露。由于无心之失,公司在要约期内未能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9.1及9.3的要求,在原公告中加入责任声明,亦未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交刊发确认。现公司董事会补充确认,各董事愿就该公告及本补充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经合理查询后,公告所表达的意见系经审慎考虑达成,且无遗漏任何可能导致误导的事实。要约期自2025年12月16日起开始,源于本公司与MSINT LTD当日刊发的联合公告。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内容保持不变。本补充公告应与原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