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