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董事长为当然成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证券发行方案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