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連連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以規範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該細則依據《公司法》《證券法》《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制定,明確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對董事會負責。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設主任委員一名,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研究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搜尋並審查候選人資格,提出任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委員會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現場或通訊方式召開,並應保存會議記錄。本工作細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