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1%,反对占1.0841%,弃权占0.4528%。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