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