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长虹佳华(03991.HK):联合公告有关(1)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之附带先决条件之建议及(2)建议撤销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内容摘要

(原标题:联合公告有关(1)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之附带先决条件之建议及(2)建议撤销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

本联合公告就虹图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拟根据百慕达1981年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并撤销其上市地位的建议提供每月更新。该建议须待若干不可豁免的先决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前达成后方可作实,包括取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登记、备案、报告或授权。截至公告日,要约人已获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即先决条件(a)已达成;其余先决条件尚未满足。要约人将继续推进相关审批流程。在先决条件达成及计划文件寄发后,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警告指出,建议未必落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董事会成员及要约人董事信息亦在公告中列明。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虹佳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