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经查明,子公司通过虚假出入库单确认收入,导致多年财报失实。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已于2026年1月26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