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审计工作,并就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