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益冲突申报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益冲突申报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旨在防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要求董事在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申报,并在必要时回避表决和会议讨论。董事需申报其在其他实体的任职情况、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权益,以及直系亲属在交易对手方持有5%以上股权的情况。同时,董事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未按规定申报或违反保密义务所得利益应归还公司。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