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相关法律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