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发现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