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夏静波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国泰海通委派王鹏程先生接替其工作。持续督导期虽已届满,但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国泰海通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更换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田昕女士和王鹏程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夏静波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