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2) 高等法院认许计划 (3) 预期计划生效日期及 (4) 预期撤销恒生银行股份上市地位的日期)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有关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恒生银行的计划已于2026年1月23日获香港高等法院认许,且恒生银行已发行股本削减亦于同日获得法院确认。法院已作出相关命令,预计该命令的正式文本及相关文件将于2026年1月26日提交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计划预期于2026年1月26日生效并具约束力。恒生银行已申请并获批准撤销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2026年1月27日下午4时起生效,前提是计划须已生效。公告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建议实施取决于所有条件在最终截止日前达成或获豁免,买卖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