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关连交易 - 成立合伙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9月30日前订立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84.915亿元,国寿启远认缴出资850万元。国寿股权将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期限为15年,投资期为5年,后续为运营成熟期和退出期。投资方向聚焦养老产业,包括存量养老不动产项目收购及新增养老项目拓展,采用持有、租赁或合作方式开展养老项目经营。收益分配顺序为:先返还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再按5%年收益率分配优先回报,最后按有限合伙人80%、普通合伙人20%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管理费支付安排因占比低于0.1%,获全面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