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有关执行董事出售股份)
谨此提述擎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公司主要股东、执行董事兼主席唐才智先生出售股份的事宜。董事会就该出售事项补充披露:完成交易须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在交割日(2026年2月16日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或之前,买方向唐才智先生全额支付港币15,000,000元的代价;二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完成所有必要的申报手续,包括买方作为主要股东所需进行的权益披露。经公司合理查询后确认,买方为刘雪峰先生,其为一位在生物科技及健康养生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并为一家广州健康科技生物科技公司的主要股东。本公告由董事会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所载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