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主要股东变动的最新资料)
兹提述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的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诚如卖方所知会,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于出售事项完成后,(a)卖方持有122,801,6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6.3%,且不再为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及(b)买方持有370,449,65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19%,且已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