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非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人选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需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资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建议未被采纳时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说明理由。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会议召开、议事表决、信息披露等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