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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服务(00552.HK):薪酬委员会章程内容摘要

(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章程)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委员会章程》,明确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委员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与公司无重大关联关系,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资格。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形式,也可通过书面议案方式形成有效决议。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考核管理层履职情况、审定薪酬待遇、检讨离职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并监督股份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层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委员会运作经费由公司承担,包括聘请外部顾问费用及行政开支。本章程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或终止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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