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光新材: 4-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4-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将用于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光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