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504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59%。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252%。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