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董事高瑞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高瑞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高瑞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意见分歧,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将在后续按程序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