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