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公司章程(2026年1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41,055元,股份总额为371,441,0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具备条件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及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