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授权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六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同意,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