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曙光))
何曙光声明被提名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任职资格。声明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有不良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